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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钻石与猎鹰>
 A Long Novel

长篇翻译小说《钻石与猎鹰》

原书名:<Men of Men>  原作者:Mr. Wilbur Smith(南非) 原书出版社:Pan Books Ltd(英国)
翻译者:卖炭翁(上海)  译文字数:47万  现状:寻求出版
 
第五卷
第六卷
第七卷
第八卷
第九卷
第十一卷
第十二卷
第十四卷
 
长篇小说《钻石与猎鹰》简介:

   本书主要叙述了从十九世纪的七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末,以本书的主人公佐加·拜伦廷少校为中心的一批早期欧洲移民在南部非洲开拓与发展事业的故事。佐加是一个开拓者先驱的典型人物,有着强烈的事业心和进取精神、以及一个职业探险家所必备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他兼猎人、探险家、开拓者、作家、战士于一身,从南非的开普敦港启程,多次深入到荒蛮的非洲腹地去探险及找寻财宝,成为当时到那里作全方位探险旅行的第一人。在漫长的探险生涯中,他捕猎大象,找寻黄金和钻石,勘察那里的地理与地质地貌情况。他还与当地黑人部落的首领和酋长们友好交往,并最终在事业上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本书将一百多年前南部非洲的真实景象展现在读者的眼前。书中详尽地描述了全世界最著名的钻石采掘场--“金伯利”采掘场的各种情形,以及人们在采掘钻石过程中所遭遇的种种艰辛与挫折;描绘了非洲大陆上的各种野生动物,以及那里的苍凉、肃穆及壮丽的自然风光;揭示了黑人原始部落内的种种罕为人知的内幕、他们简陋和原始的生活方式,以及笼罩在部落上的神秘气氛与迷信色彩。所有上述的一切,相信对于绝大多数的中国读者来说,是闻所未闻的、耳目一新的。

 
   作者依据南部非洲的真实历史进程,通过佐加一家人在那里的亲身经历,多角度、多层次地重现了当时的欧洲白人殖民势力与非洲土著部落之间巨大的文化差异及无法调和的利益冲突,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激烈的战争。从内容及体裁上看,可以将本书归类为史诗类小说。作者以其优美和流畅的文笔、信服力极强的描述及令人叹为观止的想象力,能使本书的中国读者穿越过时空的隧道,进入到那个截然不同的另一个世界,并被那里的深邃与凝重的历史沉淀感所深深折服。因而,本书实乃一本适合于所有年龄层次的读者阅读的好书;尤其对具备较高阅读品位的人来说,肯定是一本不可多得的佳作。

   译者自1980年3月以来就一直在远洋轮上工作,任远洋船舶翻译兼事务部主任至今,长期前往以美国为主的海外,接触了较多的英语文学作品。在我的几十本英文藏书中,这本书是我的珍爱,从1985年以来,已经断断续续地阅读了十几年。最近,主要是由于热爱的缘故,我将该书全部翻译了出来。在翻译过程中,我尽管对书中的主要内容与情节已相当熟悉,但仍被书中的精彩内容所深深吸引,甚至情不自禁地感动得热泪盈眶。有时,又禁不住地哑然失笑、拍案叫绝。

   本人认为,本书作者韦伯·史密斯先生是一个天才型的作家,他的作品绝对是original的,因而其生命力也几乎是永恒的。

   原书名叫作《Men of Men》,可翻译为“豪杰”、或“人中豪杰”,但考虑到这个说法在全书中仅仅提到了一次,并在如今的中国显得过于俗套,故现将它改为《钻石与猎鹰》,因为这两样东西是作为全书的主线,许多情节都多次地围绕着它们展开。此外,钻石作为一种富庶与文明的标志,能迎合当代大多数中国人追求富裕的心理状态,而猎鹰则是非洲原始部落的一种图腾,体现了明显的异国情调。

   本书的中文译本共47.5万汉字,分为15个电子文档(篇),目前在“榕树下”发表第1-4篇。如有人对全书感兴趣,请与我联络:

   电  话:021-58736539
   电子邮件:webmaster@china-linguist.com


《钻石与猎鹰》内容梗概

《钻石与猎鹰》一书系英文长篇小说《Men of Men》的中文译本。内容梗概如下:

体裁:长篇小说;

主要事件:在十九世纪的下半叶,以英国为主的欧洲各国发生了越来越大的向海外移民的热潮,其中的一部分人涌向非洲。处于非洲最南端的南非,由于地处欧洲通向印度和远东的必经之地,成为移民们到海外发展事业的首选地之一。好望角附近的开普敦,由于是欧洲人登陆非洲的大门,逐渐发展成了名闻遐尔的历史名城。欧洲白人的纷纷涌入,必然与当地的土著部落间发生无法调和的利益冲突,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矛盾和对抗、甚至激烈的战争,演绎出了无数次的历史事件。在参与其中的人们中间,发生了数不清的希望和成功、挫折甚至死亡的悲喜剧,成为作家们创作用的绝好素材。

发生时间:19世纪70-90年代;

地点:南非、津巴布韦、博茨瓦那、赞比亚等地; 

 
 
主要情节:

佐加·拜伦廷少校在开普敦偶尔听说,在北面的一座叫做“科勒斯伯山”发现了钻石,于是,他就带领全家、乘着牛车前往钻石采掘场。在此之前,他曾在北方的一位黑人国王那里得到了一张许可证,此证赋予了他开采地下矿产长达一千年的特权。由于通过正常的筹资渠道,未能筹集到开发所需的资金,于是他打算到矿场去开采钻石,用在那里赚来的钱来开发他的许可地。

然而,在采掘场的收获未能如他所期望的那样丰富,在那里辛苦工作了十年以后,仍没有赚到足够的钱。只是勉强维持生计而已。

十年后,采掘场遇到了矿石可能枯竭的问题,在一次偶尔的打赌后,佐加失去了他的采掘地块,一文不名地回到了开普敦。

然而,他的两个儿子已经在这十年中长大。大儿子拉尔夫与他发生了矛盾,决心独自一人前往北方的黑人国家做贸易生意,而小儿子乔丹则成了采掘公司巨头罗得斯先生的私人秘书,也离开了他。

拉尔夫向当地的一个酒店女老板那里借了一大笔钱,买了很多贸易用的货物,赶着牛车前往北方的马塔比利国。与他一起同行的,还有巴索、以及偶尔遇到的黑人车把式伊撒孜。渡过夏西河后,拉尔夫遇到了他的姑妈罗宾一家人。在罗宾的介绍下,拉尔夫得到了国王罗本古拉的接见。他把所带去的枪支弹药卖给了国王,而国王付给他的是几颗优质的大钻石。继而,拉尔夫依据他父亲提供的线索,找到了佐加以前打猎时没来得及带回来的埋藏在地下的象牙,还设法将残留在一座古城堡中的猎鹰石像带回了南方。从此,拉尔夫奠定起了他事业的础,逐渐成为最大的贸易运输公司的所有人。

巴索回到马塔比利后,受到了国王的重用,成为统帅一千人部队的酋长。

在这期间,罗得斯将采掘场的个体小采掘者的地块统统收购下来,逐渐壮大成世界上首屈一指的钻石采掘公司:戴比尔斯钻石公司。由于欧洲移民不断涌入南部非洲,狭小的开普敦海岸地带已经无法满足他们开拓的需要,于是向北方扩张已成为合乎逻辑的唯一选择。罗得斯等人成立了南非租借地公司,准备向北方的腹地进发。

地处北方的马塔比利部落是一个组织严密、骁勇善战的民族,拥有强大的作战军团,因此成为白人向北扩张的主要障碍。白人与黑人之间的战争一触即发。此时,罗得斯设法将佐加拉入到他的计划中,一方面想利用他手里的许可证,另一方面也需要象他这样熟悉北方、通晓部落语言的人选。

佐加按罗得斯的命令,以他的全权代表的身份派驻到国王的首都布拉瓦约,并成功地迫使国王签署了一张证书,把马塔比利的地下矿藏的采掘权卖给了南非租借地公司。 

   至此,白人扩张主义份子可以名正言顺地向北方挺进了。然而,他们按作战部队的阵势,装备着先进的武器,不断蚕食黑人的土地,并因而引发了与部落之间的军事冲突。在以后发生的几场激烈的战役中,黑人的精锐部队被歼灭殆尽,布拉瓦约也随之陷落。国王和他的残余人员只得被迫向更北面的地方逃亡。在经历了漫无目的的逃亡生涯后,罗本古拉在绝望之际服毒自杀,马塔比利国也由此而消亡,结束了一个旧时代。在占领的马索那地区、以及马塔比利的土地上,成立了新的、由白人占支配地位的罗得西亚国家,直到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才由于占大多数人口的黑人居民的不懈努力,才宣告了白人少数人统治的结束。

在本书的结尾,巴索和他的妻子一起,走村过寨,不断向残留的黑人部落传播乌林姆的神喻,号召他们拿起武器,与入侵的敌人斗争。
(如欲阅读本书全文,请点击以下的URL:http://vip.rongshu.com/rss/ps_user.rs?uid=1570215

 
 
主要人物:

1)佐加·拜伦廷少校:佐加出生于英国裔的移民之家,其祖父莫法特·拜伦廷常年在非洲的津巴布韦等地建立医疗牧师站点,在传教的同时为当地的黑人免费治疗伤病,一直到八十多岁;他是土著国家两代国王的亲密朋友,口碑极佳。佐加的父亲富勒·拜伦廷从青年时代起就深入到蛮荒的非洲内陆去探险和打猎,最后永久性地失踪在非洲。佐加本人出生在内陆小国卡米国的佐加河边,并以此取名;由于出生在极富冒险精神的移民之家,他从少年时代起就离开家人,独自一人外出闯世界。他当过兵,在印度和开普敦等地参加过激烈的边界战争和部族冲突,得到了少校军衔,并因而培育出彪悍的体魄,成为一名勇猛的斗士。此外,他为了获得事业上的成功,独自一人深入到蛮荒内陆的腹地,为了得到象牙而捕猎大象,寻找金矿,并因此成为当时的白人探索者的先驱人物。

2)拉尔夫:佐加的大儿子。他跟随他的父亲前往钻石采掘场,与黑人工人一起工作,与他们建立了真诚的友谊,并由此而成为他以后事业上的牢固基础。他不畏艰险、勇于迎接挑战,最后成为罗得西亚(如今的津巴布韦)建国时代的重要人物。

3)乔丹:佐加的小儿子。他从母亲那里继承了英俊的外表和热爱文学的特点。长大后成为罗得西亚的建国之父罗得斯先生的心腹朋友和私人秘书,在历史进程中起了不可获缺的作用。

4)罗得斯:他从一个小采掘者开始起步,由于有超乎寻常的洞察力和遇见,在旁人产生疑惑而纷纷售出采掘地块时,他全力购进,最后发展成巨型钻石采掘公司:闻名遐尔的戴比尔斯公司,他就成为了该公司的奠基人。此外,由于他在事业上的巨大成功,他又步入政界,成为开普敦殖民地的首相;继而向北方进发,占领了马索那和津巴布韦等地,成为罗得西亚的建国之父。

5)芒戈·圣约翰将军:一个美国冒险家。他野心勃勃、精力充沛,为了达到事业上的成功而不惜手段。芒戈在十九世纪中叶建立了一支商船队,参与把黑奴从非洲贩卖到美洲大陆的运输,因此而大赚了一把。美国爆发南北战争后,他自建了一支游击纵队,与北军作战,并凭借其天才的指挥才能和卓越功勋而被授予少将军衔。后来他又来到钻石采掘场,在那里因杀了人而不得不逃亡到北方的马塔比利国。他为了偷窃国王的钻石,精心策划了近乎完美无缺的作案手段和方案,其间的生动细节能使人不禁地哑然失笑、其俊不忍。

6)罗本古拉国王:作者不惜使用重墨浓彩,朔造出的一位悲剧性人物。他是黑人部落国家马塔比利的第二任国王,当时,他面对白人强大的军事压力,为了保全本国人民的生活方式和利益而冥思苦想、殚精竭虑。他尽力与来自南方的白人扩张势力周旋,终因力量对比悬殊、以及生产力的落后而以失败告终。他是一个充满了矛盾的人物,既残暴无情、又极富悲天悯人的气质,既愚昧、又富有强烈的幽默感。书中关于他为了展示国家的财富而将钻石沾在身上的描写,对于中国读者来说,肯定是闻所未闻的,既象天方夜谭中的事件,但又极富真实感和可信度。最后,他因兵败而服毒自杀。

7)罗宾:佐加的妹妹、书中的另一位极具传奇色彩的典型人物。她在少年时代就女扮男装,考入久负盛名的伦敦医学院,获得医学博士学位。后来,她前往津巴布韦建立了第一座医疗传教站点。她在青年时代曾独自一人深入到非洲腹地,作探险旅行,并据此经历写成了一本传奇书籍。她将毕生精力都奉献给为黑人部落的治疗,为发展那里的医疗卫生事业作出了极大的贡献。并因而成为了罗本古拉国王的密友。

8)巴索:罗本古拉国王的侄子、岗当酋长的大儿子。他早年前往钻石采掘场做工,成为拉尔夫的好朋友。后返回到自己的国家,成为黑人部队中的杰出指挥员。战争爆发后,他因战败而身负重伤;痊愈后与他的妻子一起,向残剩的黑人部落宣传鼓动,号召他们起来、为捍卫本民族的正当权益而斗争。

9)乌林姆(塔娜丝):乌林姆是黑人土著部落中的一位半人半神的传奇人物,可灵魂转世,相当于基督教的耶稣、或是伊斯兰教中的穆罕墨德。她发出的神喻和预言,对黑人部落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书中关于乌林姆、以及她居住的圣山中的山谷的描写,再加上其他的有关祭士、巫师、巫婆的叙述,令读者在阅读以后,会产生处在真实和虚幻之间,现实与想象当中的感觉,从而留下深刻的印象。塔娜丝是巴索的未婚妻,在结婚的前夜被精灵召唤而去,成为了乌林姆。后来因所在的山谷被白人部队攻陷而逃了出来。在本书的结尾,她以新选出的乌林姆的代言人的身份、与巴索一起走遍祖国的山山水水,号召人民起来斗争。


<钻石与猎鹰>第一节中英文对照

原文:

※ 1.

  It had never been exposed to the light of day, not once in the 200 million years since it assumed its present form, and yet it seemed in itself to be a drop of distilled sunlight.

  It had been conceived in heat as vast as that of the sun’s surface, in those unholy depths below the earth’s crust, in the molten magma that welled up from the earth’s very core.

  In those terrible temperatures all impurity had been burned from it, leaving only the unadulterated carbon atoms, and under pressures that would have crushed mountains these had been reduced in volume and packed to a density beyond that of any other substance in nature.

  This tiny bubble of liquid carbon had been carried up in the slow subterranean river of molten lava through one of the weak spots in the earth’s crust, and it had almost, but not quite, reached the surface before the laval flow faltered and finally stopped.

  The lava cooled over the ensuing millennium, and it altered its form and became a mottled bluish rock, composed of gravelly fragments loosely cemented in a solid matrix. This formation was naturally unassociated with the country rock which surround it, and filled only a deep circular well whose mouth was shaped like a funnel almost a mile in diameter and whose tail descended sheer into the uncounted depth of the earth.

  While the lava was cooling, the purged bubble of carbon was undergoing an even more marvelous transformation. It solidified into an eight-faced crystal of geometrical symmetry the size of a green fig, and so thoroughly had it been purged of impurity in the hellish furnace of the earth’s core that it was transparent and clear as the sun’s own rays. So fierce and constant had been the pressures to which the single crystal had been subjected and so evenly had it cooled that there was no cracking or sheering within its body.

  It was perfect, a thing of cold fire so white that it would appear electric blue in good light—but that fire had never been awakened, for it had been trapped in total darkness cross the ages, and no single glimmer of light had ever probed its lucid depths. Yet for all those millions of years the sunlight had been no great distance away, a matter only of two hundred feet or less, a thin skin of earth when compared to the immense depths from whence its journey to the surface had begun.

  Now, in the last wink of time, a mere few years out of all those millions, the intervening ground had steadily been chipped and whittled and hacked away by the puny, inefficient but persistent efforts of an antlike colony of living creatures.

  The forebears of these creatures had not even existed upon this earth when that single pure crystal achieved its present form, but now with each day the disturbance caused by their metal tools set up faint vibrations within the rock that had been dormant so long; and each day those vibrations were stronger, as the layer between it and the surface shrank from two hundred feet to a hundred and then to fifty, from ten feet to two, until now only inches separated the crystal from the brilliant sunlight which would at last bring to life its slumbering fires.


译文:

※ 1. 

   它是如此的光彩夺目,如此的晶莹剔透,如此的耀眼,似乎是由一束太阳的光线凝聚而成的,但实际上,它却从未见到过阳光。两亿年之前,它就变成了它现在的样子,但在这无比漫长的两亿年时间里,它却一次也没有见到过阳光。

   在地壳底下的无尽深渊,地狱之火正在熊熊燃烧,将那里的所有物质都熔化成液态,就像一台巨大无比的炼钢炉。在那里,炽热的熔岩在汹涌地翻腾着,并奋力地从地心深处向上喷涌,就像一片狂暴与炽热的红色海洋。那里的温度几乎与太阳表面的温度相同,在那骇人的高温中,孕育出了它。

   在如此高的温度下,它身上所有的杂质都被燃烧殆尽,只剩下稳定的碳原子。除了那极高的高温外,那里的压力也极其巨大,能将一座山脉在顷刻之间压成粉末,于是,它的体积被不断地压缩,一直压缩到世界上所有的其它物质都无法达到的程度。

   在那片熔岩流之中,这一小团液态的碳原子正被它四周的岩浆裹携着、挟带着,并朝着地面的方向不断地运动。在走过了极其漫长而又曲折的旅程之后,它们终于到达了地壳上的某一个比较薄弱的地方。眼看着,只差一点儿,它们就能抵达地球的表面了。然而,就在那十分关键的时刻,那股原来是气势磅礴、似乎不可阻挡的岩浆流,却变得犹豫和彷徨起来,并在这个地方最终地停滞下来,于是,它也变得止步不前了。

   在以后的数千万年里,岩浆流逐渐地冷却下来,而这些液态的碳原子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它们中的有些变成了有着深蓝色斑驳花纹的岩石,另外的一些则变成了一片片松散地粘接起来的石砾碎片。这些深蓝色的石头与黄色的石砾碎片都围绕在一个圆心的周围。这个地质构造非同寻常,与它四周的那些本地的岩石毫不相干。它的形状就像一口巨大无比的圆形深井,其上端的直径有足足的一英里,而它的另一端却一直朝着地底下延伸、延伸,通往地壳底下的无尽深渊。

   随着熔岩的继续降温,这些神奇的东西又发生了更加令人不可思议的变化。它们慢慢地凝固下来,变成有着八个面的透明晶体。这些晶体是完全对称的,具有标准的几何形状,差不多有一颗新鲜的无花果那么大小。由于在地心深处时承受了地狱之火的严酷锤炼,它身上所有的杂质都被彻底地燃烧殆尽,于是,它变得通体透明,就像一束凝固了的太阳光那样晶莹剔透。它所承受到的压力是如此的巨大,如此的漫长,如此的均匀,因而,它的身上没有任何裂纹与瑕疵。

   它是如此的完美。它的光泽是电火花般的纯蓝。在足够的光线之下,从它的内部反射出来的光芒就像一束蓝色的火焰。然而,从它诞生以来的漫长岁月里,它却一直处在彻底的沉睡之中,它的火焰也从未被唤醒过,因为在这漫长的两亿年里,它一直处在绝对的黑暗之中,从未被任何的光线照射过。在最近的几百万年中,它们离太阳的光辉其实并不遥远,只不过是隔着一、二百英尺厚的泥土而已。如果与它从地底深处开始出发,所走过的漫长旅程相比,这一、二百英尺的土地只不过像苹果上的一层薄薄的果皮。

   然而,最近几年以来,有一群奇怪的生物正在使用着各种各样的挖掘工具,把遮盖在它们身上的这层泥土不断地凿开、挖掉、移走。与他们想要完成的巨大的工程量相比,他们自身显得是那么渺小、那么可笑、那么的自不量力,但他们却又是那么执着,那么不屈不挠,那么的持之以恒,就像一群正在辛勤劳作的非洲蚂蚁。

   当这种特殊的石头早已在地底下形成时,这些生物的最早的先辈们还没有在这个星球的表面上出现。但现在,他们却在使用金属的工具挖掘着土地,所发出来的声音正一天天地变得越来越响,在周围的岩石层中引起的震动也在一天天地增大。在他们的不懈努力之下,那层泥土的厚度从最初的二百英尺减小到了一百英尺,又变成五十英尺、十英尺、二英尺。最后,只剩下了最后的几英寸厚。不久,这一小块晶体就能与太阳的光芒相逢了。灿烂的阳光最终将唤醒它内部的熟睡已久的火焰。

若要阅读本书全文,请点击下列超链接: http://vip.rongshu.com/rss/ps_user.rs?uid=1570215 

 
作者简介:

   韦伯。史密斯先生于
193319日出生在非洲的北罗得西亚(即如今的赞比亚),曾就学于迈克尔中学Michaelhouse)和罗得斯大学Rhodes University)。他的一生都在非洲度过,他对那块大陆怀有极其深厚的感情。1964年以后,他成为了专职作家,但在写作之余,他还经常抽空到非洲以外的地方去旅行,以满足他在业余爱好方面的需要,比如收藏古钱币、野生动物摄影、钓鱼等等。他与他的妻子每年都要前往非洲中部正在日益萎缩的原始丛林,去作狩猎旅行。在其它的季节里,他们驾着小艇在印度洋上捕钓金枪鱼和其它的大型鱼类。目前,韦伯。史密斯与他的妻子一起,生活在南非共和国的开普敦市,他们的房子矗立在郊外桌形山的山坡上。
   韦伯。史密斯是一位享誉全球的畅销书作家,专门从事非洲题材的小说创作。到目前为止,总共出版了二十七部长篇小说(见附表),在西方的图书市场上都十分畅销,尤其在英语国家里拥有广大的读者群体。


作家韦伯。史密斯(Wilbur Smith)长篇小说 作品介绍 
 

Egyptian Series
埃及系列:

Courtneys
考特妮系列

Ballantynes
拜伦廷系列

Other Novels
其它长篇小说

Warlock
战争锁

Birds of Prey
捕食鸟

A Falcon Flies
猎鹰飞起

Cry Wolf
狼嗥

River God
河神

Monsoon
季风雨

Men of Men
钻石与猎鹰

The Dark of the Sun
天昏地暗

The Seventh Scroll
第七册案卷

When the Lion Feeds
当狮子进食的时候

The Angels Weep
天使在哭泣

The Diamond Hunters
捕猎钻石的人

 

The Sound of Thunder
雷声隆隆

The Leopard Hunts in Darkness
黑夜

Eagle in the Sky
鹰击长空

 

A Sparrow Falls
麻雀落地

 

Elephant Song
大象之歌

 

The Burning Shore
燃烧的海岸

 

The Eye of the Tiger
虎眼

 

Power of the Sword
剑锋

 

Gold Mine
金矿

 

Rage
愤怒

 

Hungry as the Sea
像大海那样饥饿

 

A Time to Die
即将死亡

 

Shout at the Devil
斥责魔鬼

 

 

 

The Sunbird
太阳鸟

 

 

 

Wild Justice
野蛮的正义


 
 
 
第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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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卷
第十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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